龙江交通黑龙江省高速公路新能源项目(中西部片区)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4 16:16
采购区域:--
截止时间:2024-09-11 16:00
采购品类:设计/咨询 > 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YXM-2024-0901
1.招标条件
哈尔滨亚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交发路衍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组织龙江交通黑龙江省高速公路新能源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中西部片区),招标人为黑龙江交发路衍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交通黑龙江省高速公路新能源项目(中西部片区)
2.2项目总建设规模:
高速公路新能源项目(中西部片区)规划装机容量为2.81MW(直流侧),项目均为380V并网,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用户侧并网方式根据系统安装位置安排相应的并网(接入)点,最终以实际设计的装机容量为准。
其中,高速公路新能源项目(中西部片区)高速公路沿线光伏装机规模2.69MW,新肇东服务区建设0.12MW光伏车棚、2台100kWh储能系统、8桩8枪充电桩、微网平台。
2.3招标勘察设计范围:
- 负责哈肇高速、哈大高速、哈尔滨绕城高速、绥满高速、双嫩高速、伊齐高速、鹤岗高速、绥大高速、京哈高速、吉黑高速等省内中西部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与收费站的屋顶、地面以及互通区、养护工区、中源大道收费站(养护总公司)、新肇东服务区两侧、各个高速公路运营公司、运粮河汽车营地等127个点位进行现场实地踏勘,根据甲方要求确定各建设点位项目方案,确保项目的建设容量;
b、负责各建设点位的电网接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工程量清单、提交竣工图;
c、对于采用屋面建设的光伏电站需出具屋顶承载力报告,对于地面建设的地面光伏电站需出具地质勘察报告(满足资质要求)。
2.4招标控制价:48.6371万元,其中设计费32.1406万元,勘察费16.4965万元。
2.5勘查及设计服务期限:2024年09月19日-2024年09月29日,共11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关键节点根据项目业主要求时间提供成果材料)。
2.6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工程勘察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屋顶承载力勘察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备案的鉴定单位或在黑龙江省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备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三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④联合体内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3本次招标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1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1人;
3.3.2地质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1人;
3.3.3屋顶承载力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
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负责人作为本项目总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有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近三个月2024年05月至2024年07月)。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承诺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拟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08月0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的网页截图。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拟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的网页截图。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7拟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比选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先在“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s://www.tabe.cn/)报名,报名结束后,请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线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09月05日10时00分至2024年09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相关事宜请自行查看“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s://www.tabe.cn/)的供应商操作手册。
4.3比选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经企业对公账户办理缴纳文件费相关事宜。
账 户 名:哈尔滨亚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40320122000152384
开 户 行: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嵩山路支行
行 号:402261001187
4.4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线上提交报名文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比选文件汇款凭证截图 (意向供应商须线上提交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交件)
4.4.1法定代表人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4.4.2授权委托人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为2024年09月18日09时3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s://www.tabe.cn/)发布。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黑龙江交通龙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显阳
电 话:18846000666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交发路衍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边合区管委会大楼8楼801室
联 系 人:李钢
电 话:17645547333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亚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508-9号1单元26层4号
联 系 人:康女士
电 话:13039985706
采购方:哈尔滨亚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 151****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