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用型煤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2 16:57
采购区域:哈尔滨市
截止时间:2022-12-19 16:30
采购品类:材料 > 油品化工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供暖用型煤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1.1项目编号:FYZB-2022-1218
1.2项目名称:供暖用型煤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1.3项目内容:供暖用型煤采购供应商入围,详见磋商文件。
1.4项目预算:378000元,(630元/吨为基准价格上限,报价下浮)。
1.5付款方式:每150吨结账一次,到账期限30-90天。
1.6服务期限:2022-2024年两个采暖期。
1.7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8质 保 期:全程质保。
1.9入围家数:2家(整体采购500-600吨清洁型型煤,每家供应250-300吨)
二、采购方式2.1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
三、采购预算3.1整体预算:378000元,(以实际发生为准,意向供应商报价为含税、含运费、服务费等全部费用的报价,开具普通发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9年-2021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对以上企业失信记录进行核查,失信记录核查路径: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至2022年12月19日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网址: https://www.tabe.cn/),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并进行网上报名。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线上提交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内容详见附件一)。经采购人对主体资格与资信证明材料审核通过,方可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
3、磋商文件费用:500元,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未中标,磋商文件费不予退还。
4、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在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至2022年12月19日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以汇款形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代理公司银行账户。
账户名:黑龙江丰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 号:0805510104000729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动力支行
行 号:103261005426
六、磋商文件的递交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2月20日16时30分至2022年12月23日09时30分登录“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网址: https://www.tabe.cn/)递交磋商文件。
2、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电子版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至交易平台。未按要求递交的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声明1、进入报价环节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1、本公告在“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网址: https://www.tabe.cn/)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2、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采 购 人: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90号
联 系 人:潘妍
电 话:13352506899
代理机构:黑龙江丰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熙郡印象商服4348号
联 系 人:袁海涛
电 话:15124582713
采购方:黑龙江丰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黑** 176****1793